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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世紀基督教靈修學導論(繁體) is unavailable, but you can change that!

西方教會在過去三十年來,興起了基督教靈修學的熱潮,人們渴望能夠經歷一種更深刻的神人關係;在這股風潮中,同時著重個人及群體的靈性操練,也具備了學術觀點的探究。換言之,在了解基督教靈修學的過程中,同時涉及神學的範疇(聖經、教義、歷史),以及人文科學(心理學、社會學),也含括了正規學術的鑽研和非正規的個人經驗。那麼,面對如此廣博而多元的靈修學資源,我們如何能夠吸收其精粹,進而體會靈修學對我們屬靈生命的助益呢? ...

地指魂的內在狀態或性情(例如,用來指人心靈的不安)。在第十七和十八世紀,靈性在用法上成為了獻身、虔誠、宗教的同義詞。然而到了近代,後二者添加了負面的含義——試想如今我們對於那些所謂「虔誠人」或「篤信宗教者」的假道學,是何等的鄙視。其他可與之參較的用語(法語的spiritualité、德語的Geistigkeit,和英語的spirituality),從十九世紀直至二十世紀,都含有以上各種微妙意義。靈性一語被引進到日益多元而世俗化的西方文化時,它又得到更廣的意義了;這些意義與明顯的宗教生活之間的關係,日益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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